2005年4月29日,鞍山市产权交易中心举办了一场公开拍卖会,这场拍卖会所拍卖的物品,主要是辽宁警界巨贪林福久在职期间受贿所得的赃物。 拍卖当日,可容纳200人的会场座无虚席,历经4小时时间,大量的奢侈物品被拍出,其中就包括两件分别被标价为15。4万和14万的象牙摆件,这两件象牙摆件也成为本次拍卖会的标王。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日参加拍卖会的竞拍者,绝大部分都是过来看林福久赃物,他们很想知道这个所谓的警界巨贪到底能贪婪到何种地步? 在接受采访时,一位竞拍者告诉记者:珠宝、书画、象牙这些常人难以拥有的奢侈品,对于林福久来说不过是平常之物,为何他能拥有这样巨大的财富?说到底还不是滥用了自己手里的权力。 那么林福久是通过怎样的手段聚敛赃款赃物,继而成为警界巨贪的?他最后的结局又是怎样的? 林福久的错误想法 1950年4月,林福久出生在海城市大屯镇一个贫困的家庭,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他也因此受尽家庭的宠爱,养成了目中无人、我行我素的性格。 1968年,林福久到某部医院入伍,不久后便入党提干,这让林福久觉得自己的前途一片光明。然而距离自己提干过去8年时间后,林福久依然还是一个副连职干部,这让他感觉自己在部队里没有出头之日,遂转业回到了地方。 回家后的林福久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他的家人也为他出谋划策,其中大哥建议他学医,地位高赚钱也多,并为他安排好进修的医院,但追求名利的林福久拒绝了自家大哥的好意,他想要在官场上混出一番名头来,故此他转业来到市检察院工作。 地位,我要比别人高;金钱,我也要赚得比别人多。带着这样的想法,林福久开始混迹官场,而后面他也确实很快就拥有了权力和金钱这两种资本。 由于精明能干,加上善于表现自己,林福久很快就得到上级的赏识,加上他确实有些本事,做出一些实质的功绩,因此职位也是逐步升迁,在1993年4月时,就成为税务检查处的处长。 林福久的成功让他的家人为此感到骄傲,只是谁都没有想到,这会成为林福久走向自我毁灭的开端。 疯狂的权钱变奏曲 在腐败分子眼中,所谓的权利并不是用来建设国家,为民众谋取福利的,权利只是一种谋取私利的工具而已。可能就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想法,林福久后面才会慢慢走向罪恶的深渊吧。 林福久所任职的税务检查处在当时有两种权利,一是行使税务侦察;二是税务行政执法。刚上任不久,林福久就通过这两项权利发现赚钱的机会,经常滥用税务行政执法权,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 1994年,林福久看中某房地产公司的三套住房,便直接邀请该公司的经理来自己办公室做客,向其讲述了税务检查处的职能,随后委婉的表示,自己想要用一套面积60平方米的旧房子,跟该公司三套面积总共255平方米的新房进行交换。 这明显就是强取豪夺,但慑于林福久手上的权利,该企业经理也只能乖乖认栽,林福久从这件事情中获利近30万元。 这是林福久对权利变现的一场试探,试探的成功让他在尝到甜头的同时,也让他的胆子越发大起来。从1994年到1999年,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利用强取豪夺、直接索要等等手段,林福久从十余家房地产企业手中得到总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房产,总价值接近四百万。 1998年,市检察院进行改革,税务检查处也因此改变隶属关系,由公安局负责管理,并成立税务侦察分局。 这场改革对于林福久来说并不是很友好,因为税务侦察分局失去了税务行政执法权,但林福久毫不在意,改任税务侦察分局局长的他,为了能够谋取私利,依旧使用着税务行政执法权,对自己盯上的企业随意进行罚款,构成了越权执法。 林福久将税侦分局内部的权利高度集中、个人化,不管是案件的调查,还是案件的处理结果,都是由他一人说了算,硬生生将整个税侦分局弄成一言堂,这也导致林福久滥用权利的胆量越来越大,后面甚至就直接赤裸裸向企业主索要钱财,否则就要他们好看。一些企业主苦不堪言,背地里都叫林福久为林老虎。 林福久的行径无疑给当地的商业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部分企业甚至到了一种谈林色变的地步。为避免自己遭到林福久的迫害,一些企业主动向林福久送上保护费。 为赚钱六亲不认 有人曾经说过:人的欲望就像高山的滚石,一旦开始就再也停不下来了。这句话用来形容林福久是再贴切不过了。 在落网后,林福久老实跟办案人员交代:以前没钱的时候,想着有两三百万就很满足了,但当我真的有两三百万后,还是内心还是没有满足,这点钱算什么呀?想要做点事情,怎么说也要一个亿才行。 为实现自己的发财梦,林福久越发不择手段,履次挑战法律的底线。 1993年,为谋取私利,林福久不顾自己公职人员的身份,开始进行非法放贷,月息从2分到5分不等,这基本上就是高利贷。 一次,某个包工头因着急给将要返乡的农民工发工资,迫不得已找上林福久借钱,林福久同意借给对方两百万,但月息高达5分,且只限期十个月时间。 面对这种霸王条约,该包工头相当无奈,但工资又不能不发,最后只能写下一张三百万的欠条。借款到期后,该包工头没能及时还上,只能再写了一张60万的欠条,借此让林福久延期十个月时间。 林福久谋取钱财的手段令人发指,发展到后面,他已经是认钱不认人,连自家亲戚都遭了他的毒手。 林福久的侄儿曾跟他借了70万做生意,结果最后竟还了近40万的利息。在本息还清后,林福久每年春节都会向侄儿索要1万元。 除了侄儿以外,林福久的侄女为做生意,也曾向他借过5万元,结果还不到一年时间,林福久就催着对方还钱,侄女无奈之下,只能哭着将市里的房子卖掉还钱,回到农村居住。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像林福久这样压榨自家亲属的,恐怕就这独一份了。 从1993年开始,直到2003年为止,林福久先后投入2100万余元做高利贷,共获利1179万余元,可以说是赚得盆满钵满,但这都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 为生儿子包养情妇 拥有巨额财富的林福久有个烦恼的问题,那就是自己的财富无人可以继承。 虽说林福久有个女儿,但思想封建的他认为女儿将来嫁出去后都是泼出去的水,要是最后女儿继承自己的遗产,岂不是便宜了别人? 然而自己妻子年事已高,想要再生一个显然是不可能的。为了让自己的财富后继有人,林福久决定找另外的女人给自己生儿子。 1996年,林福久偶然在舞厅认识了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舞女,我们姑且称之为小A。 在跟小A相处一段时间后,林福久觉得她是合适的生儿子的人选,便直接找上对方的父母,直截了当的表示我有老婆和女儿,但我想要你们女儿给我生个儿子。 林福久跟小A年龄差距颇大,而且还有家庭,自己女儿跟对方在一起,那不是做小三吗?小A的父母坚决不同意两人在一起,对此林福久毫不在意,直接将两套200余平方米的房子送给小A,这下小A也不顾自己父母的反对,坚决要跟林福久在一起。 看着自己女儿态度如此坚决,小A的父母也是相当的无奈。就这样,林福久开始跟小A同居起来,直到自己案发落网。 1997年,小A不负林福久期望,终于给他生下一个大胖儿子,这让林福久喜出望外,自己终于后继有人了。以往对自家亲属都非常吝啬的林福久,这次变得大方起来,每个月给母子二人的生活费就高达上万。 除了小A以外,林福久还有个情妇小B,两人是在洗浴中心认识的,彼时小B仅有17岁,是洗浴中心的按摩女,在林福久的金钱攻势下很快沦陷。 林福久经常会让司机接小B到自己的画室幽会,或者是直接到酒店开房。可能是想讨得小B开心,后面林福久将小B一家人的户口都迁到鞍山来,还把自己的一套住房以超低价格卖给小B一家。 长期在三个女人之间来回奔波,林福久对此是乐此不疲。 林福久的结局 林福久也是懂得党纪国法,知道自己的行径一旦暴露,等到自己将会是牢狱之灾,常常为自己做过的事情感到坐立不安,然而他并没有因此做到自省、自律,及时收回自己的罪恶之手,而是想尽一切办法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包括但不限于以他人名字开公司、用他人的名字办理银行存款等等。 虽然林福久诡计百出,但专案组最后还是盯上了他,林福久也将迎来法律的制裁。 2003年6月18日,这是林福久首次跟办案人员正面接触,彼时专案组早就为他设计好谈话方案,甚至动用了十台电脑来给他做笔录。 林福久强装镇定,试图用语言来混淆视听,然而办案人员沉稳的表现,还是让他的心慢慢沉下去。等到第二天,承受不住心理压力的林福久,还是跟办案人员妥协了。 审问第三天,林福久交代了20个问题,总涉及的违法金额高达100余万,这跟他这些年非法谋取的财富相比,显然是九牛一毛。专案组在进行外部核查取证的同时,继续对林福久进行审问。 最后经过专案组核实,林福久通过非法放贷、非法占有、违规经营等手段,共聚敛了5800余万元的资产。 假如从1993年4月到2003年5月来计算的话,林福久平均每天的非法收入近2万元。能在经济尚未发展起来的九十年代做到这一步,足以见得林福久为谋取私利其手段是多么的猖獗。 后面办案人员还在山东起获了林福久的玉器,结果动用了两个集装箱才得以将其运回鞍山,单单是清点和搬运这些物品,就花了8天的时间。 直到自己落网的时候,林福久才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感到后悔,他曾在看守所感叹的表示:假如我能自由的话,绝对不做什么官,也不赚什么钱了,现在我失去自由了,才知道自由到底有多重要。 正所谓玩火者自焚,林福久在权利中迷失自我,也将葬送在自己用金钱堆砌起来的坟墓里。 2004年12月2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林福久背负着贪污罪、受贿罪、重婚罪三项罪名被执行死刑,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国家正在逐步完善对公务人员行使权利的监督和限制体系,这也意味着腐败注定难逃正义的制裁。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林福久的结局都是注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