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5年,无缘无故被辞退,离职前决定送给公司一份大礼。 先交代下背景:本人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5年多,HR在今年2月13日单独找我谈话,内容就是我被公司辞退,第二天不用来了。理由是公司经营不善,盈利不佳要解散技术团队,并让我今天下班前签署离职申请书。HR说完之后,我偷偷拿出口袋中的手机进行录音,然后和HR聊了会,引导她说出了公司是主动要辞退我并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我个人原因。 第二天,我向公司HR提出我的合法诉求,辞退可以,要求N1。HR表示需要给老板汇报一下,过了一会后,表示老板拒绝沟通,让我直接回家,不然当月工资不会给我发放。然后HR劝我,如果我不主动签离职协议公司会在离职证明上写明我是被辞退,然后影响你的下一份工作,得不偿失。。。。。。。 我非常明白HR这么说,目的就是通过威胁让签署离职申请书。我立马表明态度:如果公司不答应我的合法诉求的话,那么这份离职申请书我是不可能签的。虽然在沟通过程中我一直在录音,但是我也留了个心眼,我继续说道:既然我没有签署这个离职申请书,那意味着我目前还是正式员工,今天我会正常打卡,正常工作。说完这些HR明显有点慌,她表示可以再跟老板沟通下。 快到下班的时候,终于动真格了。她给我打电话说:公司决定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紧接着把我移出考勤组,微信拉黑等。大概半个小时后我又收到了她短信给我传过来的pdf文件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事情到了这里,正中我下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就是公司违法辞退我铁的证据。然后我就开始了一个多月的维权之路。先说结果,N1一分不少,我完胜! 从离职到收到赔偿,我做了以下几件对的事情,也希望能帮助更多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给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2、申请社保减员,申请失业补助金; 3、税务申诉、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4、欠薪线索小程序举报; 5、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当时我还想到了6和7,那就是劳动仲裁和法院。但走到5这一步事情就得到了完美解决。 这里面可能税务举报起的作用最大,因为它的效率最快。听我前公司的财务说,我离职一周后公司就收到了税务机关的电话问询。。。。。。。她说: 大多数的公司都经不起查,税务机关如果想查,基本上一查一个准。比如最简单的三流不一致(虚开发票),很多公司都会发生。但是如果没有人举报,那么可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有人举报,并能提供确实的证据,那大概率逃不掉处罚。 还有就是社保问题,现在很多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如果被投诉的话是会被税局稽查的,从而会有一个全员补差的风险。试想,如果一个人的问题变成十几、二十几个甚至上百人的问题,补交的数额你能想象是个什么数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