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都别想逃,一对昔日爱得轰轰烈烈,羡煞众人的情侣,裂缝无法修复,最终鱼死网破。 据了解,张恒因与制片方共同商讨郑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划具体操作细节,最终被罚款3227万元。 从税务机关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中可以看出,张恒不仅参与了郑爽参演的《倩女幽魂》项目个人收入所得的偷税活动,还在该案件中起到了主要作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张恒为了逃避责任和掩盖错误而掀起的舆论浪潮最终得到了很好的处理结果。 有网友表示,罚得好!这张恒本来就知法犯法,更加罪加一等,作为经纪人,还和郑爽之前是夫妻关系,自然会帮忙协助财务,这张恒真的不是什么好东西,从一开始郑爽和张恒撕逼,我就觉得她们真的半斤八两。 张恒被罚的结果,于情于法都应该。从情理角度,充当内鬼,让人不齿。从法律角度,自己被扯出萝卜带出泥,也是罪有应得。 此时的张恒应该在想:我好想逃,却逃不掉,放弃你是最痛苦的煎熬 张恒原本想通过举报,打倒郑爽,报复郑爽,没有想到到头来打倒了他自己,这可能是他当初没有想到的吧? 这件事情,也给那些艺人提个醒,尤其刚出道的。选择经纪人很重要,这些人比你老到、比你油条。有些人替你经营完毕了,告诉你,这都是为你赢取最大利润,其实是把你拖下水了。一些在这方面有缺漏的艺人心里很明白,就自己那点学历,根本就玩不明白这些东西。 并且,也让大家明白了,寻找另一半的时候,擦亮眼睛!郑爽本身也不是好人,自己也分不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书读得相对不多,但同时又过于爱占便宜,也容易相信男人;不过,所有的一切因果终是要还的。 因为,厚德才能载物,德不配位必有余殃。 其实,可以说是两个人沆瀣一气,谁也不要说谁的不好,当初为了钱,现在就要付出应有的代价。社会是公平的,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所以,国家出手整顿娱乐圈,还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