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年产600万片3D显示盖板玻璃生产项目已由城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东城皓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占地约98。5亩,投资9。98亿元,本项目新建生产厂房、库房、各类站房、职工宿舍及食堂,办公楼、门卫等总建筑面积6。5万。其中1栋厂房面积约5万;废水站建筑面积约3000;消防水池及泵房面积约500;食堂宿舍面积7000;垃圾站面积约200;化学品库、原材料库、门卫面积约3200及室外配套等工程。 2。2项目投资总额:998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7000万元) 2。3工期:1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EPC工程总承包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无在建工程; 3。2监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无在建监理工程; 3。3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资格预审均采用合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