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限薪令出台本身就是中超联赛不职业表现,最应该降薪的是足协 文姜诗华 根据多方面的信息显示,中国足坛最严限薪令即将公布,据悉,在本次降薪中,中国球员的顶薪为税前300万人民币,外援的工资最高不可超过税前200万欧元。而中超俱乐部每年总投入上限3个亿。这是继2019年底、2020年底以来,中国足协出台的第三份限薪令,也被称之为史上最严格的限薪令,不过,在我看来,最严限薪令出台本身就是中超联赛不职业表现,最应该降薪的是足协。 这一份限薪令的出台,一个重要的背景就是国足春节期间的表现引起了众怒,特别是女足相比较更是丢人丢到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最严限薪令的出台对于中国足球是利好,甚至从长远看,三令五申的限薪政策,并不利于联赛的持续发展。当然,我并不反对中国球员的适度降薪,但是反对连续性的大幅度降薪。更不赞成由足协来主导俱乐部的球员限薪。国外联赛都是由职业联盟来主导球员市场化的薪酬体系,在中国足球深化改革方案中也提到:实行管办分离。但是现在,中超联赛根本就没有实行管办分离。 不可否认,限薪确实能够减轻俱乐部的投入压力,但是一个成熟的职业联赛,一方面要尊重投资人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也要让俱乐部看到盈利的可能。但是目前中超联赛最大的问题不是限薪,而是俱乐部没有经营自主权,也没有话语权,在利益分配中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以俱乐部分成为例:不进行任何投入的足协,每年度分成高达36,而其余16家俱乐部每一家都是真金白银的投入,平均每家俱乐部的分成只有4,这种分配机制的巨大差异,加之中性名政策的强行推出,才是导致中超联赛不职业、俱乐部出钱赔本赚吆喝的最大根源。因此,即使限薪,也应该从降低足协的收入开始,至于是不是降薪,不应该由足协说了算,应该由俱乐部推举成立的职业联盟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