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关系到参保扩面、基金收支、个人负担等问题,通过对南平市延平区的试点情况分析认为,目前城镇居民医保面临两难的处境,一方面保障待遇水平低,个人缴费相对较高,政策缺少吸引力,扩面难度大;另一方面参保人数少,筹资水平低,基金抗出险能力弱。要从根本上摆脱目前困境,需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实行整合,建议建立城乡居民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居民医保与新农舍基金统筹,执行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 关键词:居民医保试点城乡居民一体 2007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南平市被列入全国第一批79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南平市延平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于2007年10月1日按时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笔者结合工作实践,简要分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运行情况,提出一些建议性意见,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与人口状况 延平区地处福建省中北部,总人口49。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42万人,非农业人口19。73万人。人均一般预算收入606元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19元人,人均消费性支出9199元人。 (二)参保情况 截止去年底,延平区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人数累计33393人,其中:成年人18216人,未成年人15177人。实际缴费人数合计24780人,其中:成年人14117人(一般12189人、低保1811人、重残117人),占总人数的56。97;未成年人10663人(一般10376人、低保268人、重残19人),占总人数的43。03。 (三)基金收支情况 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延平区居民医保基金征收489。7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61。54万元,个人缴费226。43万元,利息收入1。74万元:居民医保基金支出413。22万元;居民医保基金累计节余76。49万元。 (四)待遇享受情况 1享受待遇人数、人次。期间累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562人(受益面为6。3),2596人次。 2人均、次均医疗费。门诊大病人均医疗费5992元,次均医疗费339元;门诊大病基金人均支付1942元,次均支付110元。住院人均医疗费7550元,次均医疗费5977元;住院基金人均支付2663元,次均支付2108元。 3范围内费用超封顶41人(其中未成年人2人),其中:3~3。5万元22人,3。5~4万元5人,4~5万元10人,5万元以上4人。 (五)医疗费用情况 1医疗总费用1173。44万元,其中:门诊大病22。77万元,占总费用的1。94:住院1150。67万元,占总费用的98。06。 2政策范围内费用865。72万元,其中:门诊大病19。82万元,占范围内总费用的2。29:住院845。90万元,占范围内总费用的97。71。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金抗出险能力弱 1参保人数少,筹资水平低。2008年延平区居民医保实际缴费人数合计24780人,其中:成年人14117人,未成年人10663人;筹资标准为成年人200元人,未成年人120元,人。当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410。30万元。2008年新农合新农合参合人数27。16万人,筹资标准90元人,基金收入2444。60万元。2008年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1万人(含南平市直参保单位),基金收入1468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7267万元(预留十年医保金230万元),划入个人账户基金7422万元。通过以上数据可看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远少于新农合,筹资水平大大低于城镇职工医保。 22009年居民医保基金面临出险风险。2009年延平区居民医保缴费人数合计25813人,其中:成年人14487人(一般12284人、低保2089人、重残114人),占总人数的56。12;未成年人11326人(一般11011人、低保297人、重残18人),占总人数的43。88。根据目前缴费人数测算,2009年延平区居民医保基金收入425。6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3640万元,个人缴费18925万元。 2009年1~3月门诊大病240人次,住院572人次,基金支出103。11万元。照此测算,2009全年基金支出为412。44万元,加上南平市宁康医院年底长期住院精神病人结算基金支出50万元(2008年宁康医院基金支出近50万元),2009全年基金支出将达460万元,基金将出现超支约36万元。 (二)参保居民个人负担比例高 至2008年12月31日止,居民医保基金支出413。22万元,占医疗总费用的35。21,占范围内总费用的47。73,其中:门诊大病基金支出7。38万元,占门诊总费用的32。41,占门诊范围内费用的37。24;住院基金支出405。84万元,占住院总费用的35。27,占住院范围内费用的47。98。通过对以上数据进行分析,居民医保范围内费用的平均补偿比例为47。73,住院范围内费用的平均补偿比例为47。98,居民个人负担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达64。79。原因是居民医保起付线和补偿比例的政策,是按不同等级医院确定不同的标准,医院等级越高起付线越高、补偿比例越低。目前延平区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例的政策标准是:一级医院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70;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60;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补偿比例50;省级以上医院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50。由于参保居民住院95左右在二级以上医院,因此居民医保范围内费用的平均补偿比例仅为47。73,而居民个人负担还包刮医保范围外自费费用,造成居民个人负担高达64。79,考虑居民部分自费费用没有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际居民个人负担还可能更高。 (三)居民医保扩面难度大 一是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高于新农合,政策缺少吸引力。绝大多数城镇居民参保时对个人缴费金额的关心高于对保障待遇的关心,毕竟生病住院的人较少,城镇居民医保启动以来累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562人,受益面仅为6。3。延平区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人120元年、未成年人38元年,而延平区新农合成年人、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均为10元年(2009年调整为20元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高于新农合,而政策保障待遇在某些方面不如新农合,受益范围大的普通门诊基金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