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的问题是什么意思? 我的回答你也得好好琢磨:普遍地讲,我和法官不熟,但是特殊的讲,有的法官真的很熟,因为同是法律人,都会有个基本的认知面。 其实你问的意思是,熟意味着法官在裁判中对你的偏袒。不熟也许就是公正的判决而已,这也许就是你问的问题? 第一,和法官熟与不熟和你的案子有本质的关系吗? 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每年要判决几百宗案件,难道都要和几百个案件的律师熟悉吗?甚至大部分案件都没有代理律师,法官也得必须审理完毕的,熟与不熟是常态,熟也就等于地不熟,你能理解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吗?自己独立思考吧。 律师和法官熟与不对案件基本没有因果关系,是你自己用中国传统思维来主导你对律师和法官关系的认知。如今我们进入的是法制社会,社会的运行是按照一套严密的法律规则进行的,之所以有这样的错误认知,完全来源认知心理理解人与人关系的症结。 再往下看一层问题,就会知道底层逻辑,案件和你处理案件法官熟与不熟基本无关。熟与不熟无关,但不代表你影响法官判决也无关,判决是主观对客观的判断,主观的判断哪里来呢?。第二,你案子的本质是什么,立案前请律师给你交代明白 熟与不熟的讨论是心理认知问题!那案件的本质是什么吗? 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让每个人都熟悉这个口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里的事实是什么呢?就是案件真的发生了什么?也就是我们认知范围内需要共识的那部分事实。 用证据来证明案件发生的什么?用证据来证明我们共识的那部分事实,这就是案件的本质。 案件的本质就是要知道案件的真实情况,也许证据会蒙蔽你的眼睛,这就需要法官是火眼金睛的人,用科学思维方案通过验证了解到真实的案件事实。 到了准绳来判断结果的时候,就非常简单的了,这是每个法律人都知道的规则。 你看,通过本质理解法官和案件的关系就理解了律师和法官的熟与不熟的内在逻辑关系,准确的结论是你法官熟与不熟对案件的意义不大。 第三,影响法官判断的要素是什么?案件审理真的是对事不对人吗? 不要以为法官都是正确的,不要以为法官的判断都是准确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客观事物历史经验的判断,这个判断的方法一旦形成固化的模式,就成了法官判断案件的思维模型。 他们总是用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历史是有经验的,但是历史的经验不一定适合现实时代判断案件的方法。 从认知心理学角度来说,法官除了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外,会受到很多的影响。和他同窗的大学同学最后成为行业的法学专家,法官崇拜他的观点,正好这同学的在法官哪里有个案子,你说法官会怎样的呢? 院长给法官说,你受理有个案子可能是区上领导亲戚的,你一定要依法办好。法官的命运。。。。。。。。,你觉得他会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认定事实的方法处理好吗? 每个人都自己认识假设,这个世界处理问题的方法就是对事,也更对人。第四,律师还是要建立自己的司法人脉圈,才能发挥超长。 人类不是孤立的个体,他们是群体动物。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这圈层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社会又是按照规则运维的社会,你没有必要和在农村一样建立一个必须的熟人圈子。 能用钱解决问题就不是问题,你遵守规则行事就可以了。 这似乎印证的社会发展的和谐,殊不知,在案件这种事情上,需要人大脑多维度思考才能得出正确的结果,主观的意识太强就会受到客观诸多影响。那影响法官的只能是他圈子层面里的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活在圈层里,你在哪个圈层就会做哪些事情,就会影响那些人。 我真的和法官不熟,我是依法执业的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