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有网友听雨廖书胜在微博深夜发文:颠覆你们的三观,这次唐山雷霆行动,据传,唐山烧烤店打女人主犯陈继志的母亲,是河北省公安厅副厅级二级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贾永华。 消息一出,一片哗然! 这算是案件过去一个多月以来的最新消息了! 网友纷纷驻足围观,很快就有人点赞、评论、收藏加转发了。 网友们对此为何还这么关心? 此前,官方已发布了通报,对案件的进展、发生过程、女孩伤情、施暴者的前科以及接受违纪审查的警务人员,都进行了详细说明。 但对此,大多数网友似乎不太满意,最关心的几个女孩以及家属都没有出来发声,施暴者接受什么惩罚和赔偿也了无声息,所以,依然是耿耿于怀,一定要有个更透明的真相出来。 这也能理解,说明大多数人是有正义感的,对此施暴者以及背后的伞恨之入骨,定要将这些毒瘤清除掉,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安居乐业。 同样,作为正义感的我们,关注此事,是希望那些黑恶现象能真正被清除,但如果利用此事博取个人关注、骗取流量,那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个人行为也成了被清除的对象了。 谣言止于智者,该网友发文前面加据传,说明是没有经过头脑思考就发出来的,属于不实内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还会触及《刑法》。 2013年9月,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该网友所发布的信息,转发已超过1万,浏览次数更是几十万,所以,已经属于情节严重了。 7月13日14时07分,陈志继母亲本人,也就是河北省公安厅副厅级二级巡视员、政治部副主任贾永华在评论区作出回应:我就是你说的公安民警贾永华,我和陈继志及其家人毫无关系,陈继志及其父母生活在唐山路南区,他妈姓刘,你公然造谣抹黑我,用心何在?我截图了,会找你的。 回应账号是实名认证的微博,确实是河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同时也证实:河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贾永华是陈志继母亲为不实消息。 本人都出来回应了,事实不言自明。 之后,该不实内容也被微博作了处理,同时该网友听雨廖书胜因违反社区公约,被微博禁言。 副主任贾永华之前采访时表示,开通微博的作用很大,一是可以提醒广大网友安全防范等知识,二是可以实时了解百姓诉求并作出回应。 据了解,其实贾永华已不是首次辟谣不是陈志继母亲了。 7月12日13:06,她说:我算了一下,陈志继40多岁,我50多岁,我真生不了他。 同时,她对唐山打人事件也很关心,坚信正义永远不会迟到。 她也表示,唐山的教训惨重,我们在反思。 还有,之前网络大量对女孩被打的情形以及伤势的各种谣言,她也进行了辟谣。 朗朗乾坤之下,施暴者的恶行确实令人愤怒,我们都应该谴责他们。 但我们也要理智,不能听风就是雨,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不实内容,抹黑她人的信息,不要再让局外人因此受到伤害。 我们要相信司法部门对打击犯罪分子的力度和决心,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