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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摘 要】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我国也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的社会实际,研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防治措施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现状,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产生的原因,从法律角度着重剖析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治措施,对青少年违法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治理的对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产生原因;防治措施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后备军,是国家未来的栋梁,担负着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任务。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自身,对家庭,对社会,乃至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而且犯罪年龄不断呈现低龄化趋势,根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相关资料显示,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这充分而直观地说明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的紧迫性和严峻性,这需要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出发,结合新的社会实际,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成因,加大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以及如何防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措施进行研究和探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产生的原因
  (一)主观因素
  1、心智不成熟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条件水平不断提高,受资本主义社会的影响,拜金主义和唯利主义对我国社会产生了一定影响,不仅是对成年人,对青少年也种下了不正确的思想观念。青少年没有固定收入,他们的金钱来源主要是来自于家庭和父母,但当家庭给予满足不了青少年的物质欲望时,就会刺激青少年错误观念的产生。当这种矛盾达到一定的程度,在同龄人或者不法分子的怂恿下,加上自身心智不成熟,心理状态不稳定,进而导致青少年很可能通过偷、抢、盗、骗等犯罪手段取得财物,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2、认知能力差
  青少年阶段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其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尚不成熟,但是思想较为活跃,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行为做事较为冲动,做事情往往没有多想,所以容易受激动的感情驱使,出现固执蛮干或者过激行为。而且在一些共同犯罪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干事,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在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没有正确认识,没有深刻认识到犯罪行为对自己,对家人,对受害方,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
  3、社会教育缺失
  青少年这一阶段的孩子接受教育的途径有限,主要接受的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接触社会时间不长,人际交往能力差,独立性不强。据相关资料表明,多数青少年罪犯的自我意识较强,在人际交往中表现一般或者与他人难相处,或拥有自私、任性、易怒、嫉妒、自卑等性格缺陷,一旦交往不顺或者与他人发生矛盾和冲突,容易产生孤独、报复心理。
  (二)客观因素
  1、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是对青少年产生重要影响的教育之一,家庭环境和家庭行为都会对青少年产生很大示范作用。青少年好奇心强,可塑性强,善于模仿,受身边家长行为的影响,会不由自主,潜移默化的模仿家长行为,如果家长行为不规范,举止粗俗,不遵守法律法规,那么,会在无形中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再加上如果家庭成员关系紧张,经常发生辱骂、暴打等家庭暴力事件,容易让孩子心理畸形,产生自卑和怨恨心,或自暴自弃。相关资料显示,有违法犯罪史的家庭对青少年沾上恶习或导致违法犯罪的可能性更大而且。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对孩子犯罪总抱有一种"算了"的心理,大部分家长因为孩子年龄较小,希望孩子不受到法律的制裁,想方设法帮孩子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无形中加剧了青少年犯罪的能动性。
  2、学校因素
  过度强调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孩子心理、情感、认识和法制相关教育,使得孩子在学校里没有足够接收到健康成长的辅导,使得孩子的个性和人格发展容易扭曲,缺乏法律意识,辨别能力差,一旦走上社会,他们往往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在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极易出现行为异常。老师是学校教育的主导者,也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青少年正于感情交流、人际交往能力、个性性格形成的特殊阶段,当他们面临各种各样问题的时候,如果老师不能加以正确引导和劝导,反而采取体罚、轻视等惩罚性行为,会更加加剧学生的不稳定情绪和心理,长此下去就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社会因素
  受到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产生偏差;再加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案件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容易造成导致青少年思想上的混乱;同时不可视乎的是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尤其是快速发展的互联网上,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有损青少年健康,甚至误导青少年行为的内容,如果不加以规范,会对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三、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制对策
  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国就开展对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治理对策的相关研究,并且陆续出台了系列有关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出台,为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有效预防、遏制青少年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保证相关举措能够依法施行,但仍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
  (一)树立科学的法制理念
  我国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该秉承科学的指导思想,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有正确认识,全面了解摸清青少年犯罪的普遍特征,加大加深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深入研究,不断探索和革新新方法新思路新办法。基于青少年的特殊性,应该着力于青少年权益的保护, 盡最大努力减少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司法干预,给予他们公平、公正、有效的处置。要将保护青少年合法利益的原则摆在首位,在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理中坚持优先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兼顾社会利益, 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和惩戒作用。针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情况,也要尝试提供设置更加丰富、全面、宽泛的矫治方式,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对不同违法犯罪程度的青少年开展矫治工作,进而取得效果更明显的矫治成果。
  (二)稳健加快立法步伐
  新时代有了新的征程和新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认知也在不断变化,一些现行法已经不能适用某些案件。针对我国目前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基本情况,应该借鉴国外有关青少年的立法有效做法和相关经验, 立足我国实际情况,综合多方意见多措并举加以完善,加大对现行法的针对性与可行性的研究,充分研讨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让相关法律能够真正执行下去,并且取得更加。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实际情况来看, 首先要立足基本法律框架,充分研究研判青少年犯罪的身心特点和案件特点,然后设置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在现有的诉讼处理法制的基础上,逐步出台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处罚规定,加以形成更加完整的青少年保护法律,切实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进行更系统、科学、合理、规范的处置。
  (三)提高执法者综合素质
  执法者是主要的执行者, 其具体行为和认识都会对法律的理解和贯彻拥有较大影响,所以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要格外强调执法者的综合素质,执法者也是整个环节的重中之重。首先是执法者的思想道德素质,青少年保護法律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要设置专门的学习培训课程,针对青少年保护进行讲解,让执法者充分认识到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在执行中能够切实从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其次是端正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认识,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 提前预防、全面应对,防患于未然,不断强化和维护已有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体制,从源头遏制日益猖獗的青少年犯罪现象;然后,鉴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对执法人员的要求更高,在平时的工作中,执法部门要安排心理专家、社会学专家等专业人士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认知特点进行授课,要求执法者必须掌握关于青少年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知识,如此一来,在执法工作中发挥全面和专业知识特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制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司法体系,为无力承担诉讼、辩护费用的个体提供免费诉讼和辩护服务的机制,其本身是对现代司法体系的一种完善,是进一步保障司法公平、公正的有效措施。基于我国现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表现和现状,不难发现我国青少年案件对法律援助有强烈的需求,只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才能提供有效的诉讼和辩护支持,才能保证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处理的公平性,才能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利益。落实到行动上,不仅仅是政府部门,也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才能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法律援助体系的完善,相关社会责任主体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帮助成立法律援助基金,法律界相关人士可以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协会,义务帮助需要法律援助的青少年进行免费诉讼和辩护,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为在一定范畴内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青少年主体提供法律援助,保证能够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让案件的判决更加公平公正。
  (五)加强学校法制教育
  各级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可以将法制课要作为必修课,采购专门的法制教育书本,配备法制课教师,设置法制教育课程,引导广大青少年懂得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对法律允许的和法律禁止的有明确的区分能力,不仅自己能够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还能劝诫他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师授课一方面要搞好课堂教育,以书本知识的讲解和相关案例分析为主,从理论上加强青少年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另一方面也要善用课后时间,从社会实践和课后法制教育活动发出,转变传统的教育模式,寓教于乐,通过相关活动和社会实践让青少年学习基础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手段,以及呼救的基础做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设健康、安全的环境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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