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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创新面临的问题及其应对


  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阶段性特征,进入经济新常态,经济增速下降,产业结构不合理现象较为突出,而创新是经济调整转型的关键,通过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更多富有活力的科技小巨人,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以科技创新带动经济转型、促进经济发展是科技创新的根本目的所在。金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心剂,金融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所需资金,推动科技与金融的深度结合,激发科技创新发展潜力,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科技金融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途径。我国科技与金融的融合进程不断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逐步提高。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依然不容乐观,科技金融的促进作用有待提高。
  (一)科技研发投入不足
  2014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为12452.59亿元,比去年增加1114亿元,增长9.83%。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在2005-2014年从2450亿元增加到12452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年均增长的绝对数量较大,经费投入的速度和强度在增长。然而,2014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不到2%,而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这一比例就已达到2.5%。除此之外,我国研发活动经费内部所投入的项目结构不合理,与发达国家相比企业基础研究投入不够,相当一部分企业不愿意从事期限较长、资金投入较大等风险较高的基础研究项目,这些企业的发展往往依靠模仿行业内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缺乏工匠精神,不重视科研带来的长期经济效益,急于在短期从生产中获取利益而不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是我国许多中小企业的通病。
  (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科技金融的配套服务质量严重影响着科技金融的促进作用。当前科技金融中较为关键的诚信问题没有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鱼龙混杂,无法辨别出优质的企业,亟需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及失信惩戒机制等。除此之外,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发展不平衡,多集中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科技型企业聚集的少数区域,覆盖范围相对较窄,致使大部分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投融资机构沟通不顺畅,无法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的对接,由此增加了搜寻目标企业的成本,降低金融资源的效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轻资产、重增长等特点使企业风险较高,为科技局中小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担保等机构承担着潜在的风险,而这种风险的转移机制和补偿机制不健全,降低企业参与科技金融的积极性。
  (三)科技金融中政府层面与市场层面发展不够
  目前我国科技金融体系与发达国家的成熟体系来讲有所欠缺。从法律方面讲,我国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不健全,虽然国家和许多省市制订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创新的措施,但这些措施还只是停留在初始阶段,大部分中小企业还没有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扶持政策。从市场层面来说,我国银行都发挥着"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的作用。银行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不敢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存在许多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客户的科技银行等金融机构,这种成熟完善的银行体系为美国中小企业的腾飞插上了翅膀。除此之外,融资体系与中小企业生命周期融资特点不匹配,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过程步履维艰。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且初期改革不配套,存在深层次的结构和制度问题,制约了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
  二、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高
  中小企业的高风险主要是两个方面造成的,中小企业自身特点和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具有高成长性、高风险、无形资产高于实物资产等特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就在于技术,而所拥有的实物资产也是服务于科技创新。与传统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高技术产品和生产高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生产技术、科技创新人才等无形资产是企业发展最宝贵的财富,而那些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少。这些特点决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获得金融资源时具有特殊性。
  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处于信息的弱势方,无法获取反映企业真实发展状况的确实可靠的数据,从而无法准确评估企业的真实情况,从中遴选出优质企业。
  (二)融资渠道不完善
  国外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使得直接融资占比较高,天使投资、PE/VC、创业投资等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主体能够满足中小企业在初创期和成长期的融资需求,从而让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更快、更高效的资本化和产业化,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相比较而言,国内银行主导型的融资体系,风险偏好低,且多为债权型融资。据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报告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中小企业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但中小企业企业贷款覆盖率却仅为20%,一些小微企业甚至得不到贷款。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是融资渠道不畅。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降低信用风险和不良贷款的发生率,再加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本身风险系数较高,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等机构的贷款需求被优先考虑,忽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除了传统的商业银行之外,很少有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导致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在天使投资方面,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度全国天使投资额为5.26亿美元,但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大约是650000家,平均每家企业获得贷款金额是809元,这与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是有明显差距的。我国的资本市场中虽已存在中小企业板块,但是上市准入条件较高,覆盖面有限,使一些发展前景好却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无法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
  (三)科技金融环境亟待完善
  当前,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金融生态环境欠佳:一是社会信用环境差;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银行、企业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三是政府及中介部门服务手续繁杂,关联成本过高。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从2011年开始部署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来,虽取得一定的成就但社会信用体系亟待完善。我国基本的金融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从2006年以来有70多项科技金融的立法,但是各项法律法规之间联结不紧密,内容散乱,不成体系,并没有真正发挥预期的效果。截止到目前,还没有一部严格意义上的以促进科技金融发展为宗旨,经过全国人面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的高规格的科技金融法律。科技金融的监管治理也存在弊端。科技金融与传统的金融活动有较大的不同,科技金融起步晚但发展速度快,监管体系更新滞后于科技金融的发展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前进的步伐。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新颖性需要监管层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改善监管方式以适应科技金融的发展特点。与此同时,政府应简政放权,让中小企业和市场去自由发展,在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服务型政府的角色,不应是用手中的权力来束缚其发展。
  (四)科技金融人才奇缺
  科技金融类的专业人才匮乏制约了我国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融合的进程。造成我国科技金融人才匮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科技金融人才所要求的知识体系不是单一的,既需要掌握科技知识还需要精通金融方面的知识,对个人素质要求极高。除掌握多方面的理论知识外科技金融人才还须具有非常突出的个人综合能力。科技金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发展的过程之中,这就需要科技金融类的人才能够根据现实中科技创新的需要不断进行科技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满足不同类型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不同阶段的需求。除此之外,科技金融人才还须具备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敏锐的洞察力、以及持之不懈的创新意志等等。这些极高的标准使培养科技类人才变得困难重重。另一方面,科技金融在我国发展较晚,为了追赶发达国家的发展步伐而只重视科技金融产业的发展速度忽略了科技金融人才的培养,致使科技金融人才的培养数量与市场的需要产生了供需矛盾。
  三、对策建议
  (一)构建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以数据共享与服务企业为宗旨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更好地把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紧密连接起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共享平台在保持独立性的同时对申请加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并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把已经纳入到信息平台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据经过信息化处理形成大数据,以此反映科技中小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蚂蚁金服就是建立在淘宝海量交易数据上的,通过大数据分析企业成交量,它掌握着对金融机构贷款来说最具有价值的评价信息,从中挑选出优质的企业为其提供金融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利用所搜集的数据或聘请外部权威机构对企业进行评级,挑选出最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从源头上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对提供资金的一方来说,最担心的就是贷款无法收回。信息平台把具有违约行为的中小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平台公布具有潜在违约风险的企业,提醒金融机构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平台还可以发布优质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或投资机构的投资意向等,促成企业与投资机构之间合作意向的达成,降低企业和机构的搜索成本。此外,要完善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平台配套措施,如信息技术支持。
  (二)完善与创新融资渠道,构建普惠金融体系
  完善与创新融资渠道,发展普惠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传统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发展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银行,改变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文化。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融资需求的特点,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在科技型企业的初创期,运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都很高,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可能性很小,着重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示范效应,如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金融融合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另外,可参照日本的发展经验成立"资金互助会",定期缴纳会费,在企业需要资金时提供数十倍于会费的优惠贷款。在成长期内,企业成长速度较快,资金需求大,引入风险投资来满足资金需要是最合理的安排。国家应对风险投资机构进行引导,号召更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资本进入,尤其是民间资本,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分享发展带来的收益。同时可引进国外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资金来源。成熟期的企业发展较为平稳,达到了进入资本市场的标准。资本市场的准入条件不能"一刀切",应根据不同的行业设置不同的准入标准,实行准入标准的多元化,这不仅有利于科技型企业的发展,还促进资本市场的完善。除此之外,还可以发行债券融资、申请银行贷款等。
  (三)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科技金融的发展程度决定着科技创新的水平,而科技金融的发展水平依赖于科技金融的服务体系。首先要完善科技金融中介体系,优化科技金融环境。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的建设,做好征信信息征集、评价、发布、共享等工作,并对严重的失信行为制定失信惩罚措施。政府制定统一的监管法律来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为,中介机构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做出独立的判断,保证信用评级报告的质量。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在有效整合企业相关信息并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出具信用报告,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抵押制度。政府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知识产权质押的标准及规则,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登记信息服务平台,简化质押登记程序,提高质押登记效率。建立知识产权抵押的风险补偿机制,为鼓励相关担保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对担保机构应给予相应的担保费奖励,并对担保公司所承担的风险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同时为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应加强对担保行业的监管。另外,优化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科技金融良性发展。加强科技金融生态主体多样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制体系,制定科技金融扶持政策,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四)加强科技金融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科技金融行业发展的关键是科技金融人才。由于科技金融行业的特殊性,需要一大批能力与素质突出的人才投身于科技金融行业推动其发展。一是利用高校优质的教学资源,积极配合市场的需要,在研究生阶段设立以科技金融为研究方向的硕士点或博士点,培养一批既具有专业知识又掌握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国内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与国外具有培养科技金融人才经验的高校合作办学或以访学的形式到国外高校学习。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等组织定期开办科技金融培训班或研讨会,提高科技金融从业者的知识层面和业务层面,激发创新意识。国内的高校、企业等机构通过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明确的发展规划等优惠政策来吸引高层次人才,比如设立科研启动资金、提供住房补贴等正向激励,特别是针对那些出国留学的高端人才。高端人才在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同时,还带来了国外最新的科技金融理论,开拓国内科技人才的视野。此外,通过教育体制改革培养独立思考、理性判断的精神,不断增强公众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形成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
  本文系山东省金融产业优化与区域发展管理协同创新中心重大委托项目:金融产业优化对山东省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实现的支撑策略研究(14AWTJ01-3),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共享金融发展路经研究一基于山东的案例。山东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市场模糊修正与随机赔偿评估下的存款保险定价研究(ZR2014GQ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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