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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概况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财险)于2009年8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注册地北京。2012年底,信达财险完成增资,注册资本金达到30亿元。其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HK.01359]拥有51%的股份,其他股东包括:重庆两江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台州万邦置业有限公司、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大中型国有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财险坚守"始于信,达于行"的核心价值观,牢记"为客户提供保障,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员工搭建舞台,为社会分担责任"的发展使命,发扬"创业、敬业、专业"的企业精神,坚持以规范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坚持注重企业经营效益,实现有价值的增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实施差异化和专业化战略;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信达财险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信达财险在认真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注重产品创新,先后推出了"著作权交易保证保险"、"专利侵权调查费用保险"、"中小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和"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等创新业务。其中"中小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被《中国保险报》评选为2013年年度创新保险产品。信达财险先后与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等签署了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并与荷兰安卓信用保险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联合声明。信达财险的客户群体涉及银行、煤炭、化工、航天、能源、货运、通讯等多个行业领域。
  自成立以来,信达财险始终保持较快发展,机构网点遍布全国主要省市,服务网络已初具规模。2014年信达财险年保费规模突破35亿元,实现了持续盈利,诞生了系统内首个"亿元中支"。多年来,信达财险以保险为本,在天灾与急难面前,与客户共担风险,以责任为先,不忘回馈社会,捐图书、修水窖、送考生、探孤老,用实际行动为社会、为民众尽力尽责。
  信达财险7*24小时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 667788,将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咨询。更多信息请登录信达财险官方网站www.cindapcic.com以及电子商务平台www.e-cinda.com查询。
  企业文化
  核心价值观:始于信,达于行 ——诚信、融合、创新、卓越
  经营理念:市场导向,效益为重
  服务理念:客户至上,赢得信赖
  竞争理念:开拓进取,敢为人先
  风险理念:坚守底线,主动管理
  管理理念:敬畏规则,严谨高效
  人才理念:人尽其才,有为有位
  责任理念:敢于担当,勤勉尽责
  团队理念:团结实干,简单清新
  发展愿景:从公司成立,经过五至八年或更长时间的努力,把信达财险打造成为最具内涵价值和很强竞争力的知名财险企业。
  内涵价值是企业追求的长期的根本目标,能够更加准确地衡量业务或业务单位所创造的价值,是企业对股东负责的重要体现。追求内涵价值反映了管理层的经营哲学,是实现公司基业常青、建设百年老店的思想基础。最具内涵价值表现为较高的股东回报、稳健的企业成长、优秀忠诚的员工队伍,富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公司将通过不断优化险种结构、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严密风险管控体系等手段,达到提升内涵价值的目的。
  竞争力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源泉,是企业综合因素的集中体现。很强竞争力表现为灵活的市场反应能力、强大的市场占领能力,卓越的风险选择和管理能力、较高的投资回报能力,迅速的产品开发能力、严密制衡的内控内管能力。通过大力培养高精尖专业人才为客户提供专业、高品质的服务,树立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知名是企业品牌的美誉度,体现了企业品牌价值,是企业产品和服务高质量的表现。可以方便消费者进行产品选择,缩短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使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高度忠诚的稳定客户群,进而使企业享有较高的利润空间。争取在五到八年内,有效益的保费规模进入国内前十强。与此同时,实现上市目标,成为永续存在的公众公司,获得广大客户的认知和认同。
  服务网点
  全国分支机构共计19家,注册地北京。
  常见问题
  Q:什么是风险因素?
  A: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可分为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Q:投保人购买交强险要应注意哪些事项?
  A: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Q:为什么不要重复投保?
  A: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Q:为什么不宜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A: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2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Q:为什么要及时续保?
  A: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Q:为什么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A: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是否采用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Q:为什么要认真审核代理人真伪?
  A: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Q:哪些项目是保单核对的重要项目?
  A: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Q:为什么要随身携带保险卡?
  A: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可以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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