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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洞房习俗


  什么是闹洞房?闹洞房是"三天不分大小",新郎新娘乃至新郎的父母往往会被他人甚至晚辈们取笑捉弄,且被捉弄取笑者不能生气,以免破坏新婚喜庆气氛。
  闹洞房是"三天不分大小",新郎新娘乃至新郎的父母往往会被他人甚至晚辈们取笑捉弄,且被捉弄取笑者不能生气,以免破坏新婚的喜庆气氛。当然,闹洞房的人也不能太出格,不能闹得太久,以免影响新婚夫妇休息,尤其不可粗暴起哄,引发不愉快的事。
  闹洞房又称"逗媳妇"、"吵房",在迎亲的当天晚上进行。做法是先由小姑送灯,早早抱学生。送罢灯,无论长辈、平辈、小辈,聚在新房中,祝贺新人,戏闹异常,多无禁忌,有"三日无大小"、"闹喜闹喜,越闹越喜"之说。
  过去宾客闹房时,中扮花脸,或足着手,说笑后,逗俗兴的多,以哄堂一笑为足,意义不大。无论如何喧闹,主人不得恼怒,愈闹愈发,喜可加倍。1950年后闹洞房,多是向新娘提各种难题,让其回答,文明礼貌,妙趣横生。也有的对新娘戏弄,伴娘常代新娘受一半,为抵制戏弄,常以糖果抛撒闹房人。闹房结束后,还要让新娘擀面条,制作子孙汤,认为可白头偕老,子孙满堂。新娘接着喂牲口,象征接替家务,同心协力,共同致富。床铺由长辈给铺,多为男性长辈从之,边铺边道:"老公公铺炕,子女两行。"最后,小姑送去尿盆。
  闹房习俗始于先秦汉代时期,婚礼淳朴、肃穆。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的嫁娶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反映了先秦婚礼的淳朴习尚,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入汉以后,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古板而沉闷的旧式婚礼,不再固守"三日不举乐"的古训,开始大操大办,使婚礼蒙上世俗的喜庆色彩。近人杨树达在《汉代婚丧礼俗考》一书中考证:"而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杨氏引汉末仲长统的《昌言》中的记载:"今嫁娶之会, 捶杖以督之戏谑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从中可知,闹房从其出现伊始,就被视为一种陋俗恶习。
  关于闹房习俗的来历,我国民间有两种说法:
  一说源于驱邪避灾。相传,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随在一伙迎亲队伍之后,他看出这是魔鬼在伺机作恶,于是就跟踪到新郎家,只见那女人已先到了,并躲进洞房。当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进入洞房时,紫微星守着门不让进,说里面藏着魔鬼。众人请他指点除魔办法,他建议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势众,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恶了。"于是,新郎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用笑声驱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时分,魔鬼终于逃走了。可见,闹房一开始即被蒙上了驱邪避灾的色彩。
  关于闹房来历的另一种观点认为,闹房首先在北方出现,而且开始时主要是新郎,这大概与北方民族的生活习性有关。他们以狩猎和游牧为生活手段,使得男子十分剽悍和勇健,在新婚时忍受棒打可以证明一个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世界上有些落后的民族以自残和被虐来表明男人资格,甚至拿猎取到的人头作为信物求偶,恐怕同出一义。闹房在古代保留了这一原始习俗。
  古代中国人通常是盲婚哑嫁,不仅缺少婚前交往,甚至素未谋面。双方特别是新娘,缺乏男女交往和作为主人家招呼客人的经验,新人往往陷入不知道怎么跨越僵持尴尬气氛而亲近对方的困惑。闹洞房有着一个迫使新郎新娘相互配合的过程和必须亲近依赖对方才能过关的感觉,而这些不得已、半推半就,实际上帮助了他们自己更快进入夫妻的角色。古人道德观念和礼俗观念强烈,人们之间的距离没有那么近,一般的闹洞房就足以使新郎新娘面红耳热,所以不需要太恶搞。现今一些闹洞房低俗化的不文明现象,一方面是人们忘记了闹洞房的是否有被需要的现实意义,为谁而闹;另一方面现代人见多识广,反而因为闹洞房者触及不到临界点,才想出许多恶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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