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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风险管控研究


  【摘 要】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开启了Fintech创新时代。与传统的互联网金融相比,Fintech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以及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技术进一步改造了金融业务流程、降低了金融运营成本、提升了金融交易效率。但是传统金融风险在Fintech业务中变得更加隐蔽,如对高科技技术的不当应用使操作风险更加突出;由创新带来的合规风险和不确定性风险增加以及潜在的系统性风险,本文在解释这些已经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了管理控制这些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Fintech;金融风险;风险管控
  一、引言
  Fintech全称为Financial Technology,即金融科技。对于这一概念,目前国内外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定义,但其本质就是将科技和金融相结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高科技,以个人或量化的小商业为对象,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种业务模式。传统Fintech主要是指传统金融机构通过技术厂商为客户提供的业务模式;新兴Fintech主要是指致力于去除传统金融机构中介服务,并提供新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服务现有需求的创新业务模式。从2010年起,Fintech领域融资金额的规模和交易宗数不断攀升,2015年全球 Fintech融资额度达到76亿美元,未来市场规模前景巨大(如表1所示)。2016年开始,在我国政策导向的客观推动下,金融科技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新篇章,并涌现出了蚂蚁金服、陆金所、京东金融等一大批优秀的金融科技企业。虽然金融科技在我国的出现晚,发展短,但是由于近些年我国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接等创新科技的发展迅速,在一些领域内我国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并展现出来广阔的发展前景。据艾瑞咨询发布《2016中国独角兽企业估值榜》,前100名有16家金融科技企业入选。而且我国金融科技公司在2016年获得风险投资77亿美元,首次超过美国,居全球第一。
  金融科技在拓宽金融可获得性、提高金融体系深度和效率等方面的影响正在不断加大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不少问题和风险隐患。因此,如何对其潜在风险实施有效管理变得愈加迫切。
  表1 2010-2015年Fintech领域融资金额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www.chyxx.com
  二、我国金融科技领域中存在的风险
  (一)高科技技术的不当应用增高了操作风险
  金融科技的本质之一就是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技术。互联网最主要的特点之一是大数据,大数据又为了人工智能的准确性提供了保障。一方面,金融科技发展的核心就在于数据与信息。在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下,要求交易主体进行信息披露,是一种被動的监管。但在金融科技的环境下,大量的数据无法被监管者触达,可能会出现数据造假、数据伪报、数据泄漏等一系列安全问题。尤其近年来,大数据高速地渗透到各行各业,数据交易在金融领域变得尤其活跃。而许多数据黑色产业、数据库被恶意攻击等问题也逐渐暴露,金融交易的数据安全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威胁。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利用大数据缓解了金融服务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信贷决策能力,改善资金配置效率。这对数据的准确性和数据的处理能力有更高的要求。但是,数据量大的同时也相应出现更多的无用数据,从海量数据中甄别出有效信息是很大的挑战。
  (二)金融创新对传统立法的冲击引起合规风险
  对于金融科技公司来说,他们的服务目标是客户,旨在希望能够依靠新兴发展的科技技术从而为顾客提供优秀便捷简单快速的专业性服务,同时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投资需求,以便最佳满足顾客需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金融科技公司必定要以创新为驱动,通过对组织机构、交易平台以及商业模式的创新来满足各种顾客的金融需求。因此,金融科技对许多金融交易的习惯与方式进行了重构,传统的金融立法难以有效界定并进行监管。层出不穷的新型金融业态和新型金融交易行为难以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进行有效的规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合规性风险。
  (三)不当创新增加风险的不可控性
  一方面,现有的金融科技公司中存在一些为了单纯追求高收益而违背了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创新,特别是一些高杠杆、高风险的畸形创新、盲目创新。这样创新出来的金融产品不但可能会对客户造成巨大的损失,而且会威胁到整个金融行业的稳定性。另一方面,有一些机构以规避监管为目的开展所谓的创新,甚至打着金融科技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如e租宝、大大集团、快鹿集团等案件,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危害和负面影响。
  三、我国金融科技领域风险控制对策
  我们在梳理金融科技背景下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应当寻找有效防范风险的方法与对策。针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应当从以下四方面进行:
  (一)合理应用高科技技术避免操作风险
  合理应用高科技技术针对两个对象:高科技和操作人员。首先,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这些高科技虽然可以运用在很多方面,但是对于金融科技行业来说,要求其具有金融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因此,金融行业的高科技要达到相应的行业标准。其次,金融资产是一个轻资产、高创新的行业,既需要大量年轻的科技创业者,也需要大量在金融市场身经百战、驾轻就熟的金融人才。
  所以,为了适应金融科技的高速发展,我们要改变高校内在培养金融专业的学生时,只强调金融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而对学生的数字思维、数据分析能力培养和锻炼较少,忽视了产学合作、校企合作的重要性的现状。相应地,金融机构在招募员工时也不应该只注重求职者的金融基础知识、背景和学历。然是要看其是否具有金融科技操作的必备技能。
  (二)明确业务本质减少合规风险
  技术创新有助于扩大金融服务渠道、提高经营效率,但代替不了金融的基本功能,究其本质,金融科技有"三个不变":即金融的本质功能不变、风险的本质特征不变、监管的本质要求不变。因此金融科技企业和监管部门应从业务的本质入手,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资金最终流向穿透联结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辨别业务本质,根据业务功能和法律属性明确其权责。当前,金融科技企业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依法获得相应的金融牌照,并在牌照范围开展金融业务,遵循了相应的监管规则;二是要实施与所承担风险性质和水平相匹配的风险管控措施;三是甄别新技术应用是否带来了新的金融风险和问题。
  (三)"行业自律先行政府监管跟上"杜绝不当创新
  金融科技在我国的发展属于初期阶段,业务属性和风险轮廓都尚不十分明确,此时制定成熟的监管规则和实施规范监管存在一定困难,行业自律可以很大程度上填补监管的空白。从各国监管实践来看,金融科技的监管大多遵循了"行业自律先行——政府监管跟上"的演进路径。在发展初期,行业协会在规范行业行为、促进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我国的金融科技行业也应该有监督行业内不当创新等违法违规的具有权威的自律组织。首先从行业内部杜绝畸形创新、盲目创新、"假"创新等的现象。在行业自律的基础上,监督部门也要及时的根据金融科技行业中出的创新产物出台和调整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四、结语
  金融科技的发展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在我国的发展更是方兴未艾,前景广阔。在这一过程中,既要鼓励自由生长,也要加强监管约束,既要保持发展速度,更不能忽略风险控制。在此背景下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治理能力也亟须进一步提高。做好金融科技行业的风险管控工作离不开各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同时,我们更要发挥出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从而更好的实现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动态平衡,促进我国金融业的持续发展、健康发展和安全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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