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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银行买下百万理财到期一年多本金仍无


  小翼说金融 2020-01-06 18:00:09
  近日,山东多名投资人向媒体反映,他们2016年在浦发银行购买的一款名为"飞马"的理财产品,本该于2018年到期,可是拖延至今,不仅收益全无,本金也取不出来。
  一般来说,银行理财产品即便出现亏损,在到期后也会把剩余的部分本金归还给投资人,可是令人纳罕的是,该产品已经到期一年多了,投资人仍不见本金的踪影。而银行工作人员的回复,只是简单的产品出了问题,便再无下文。
  据了解,这款"飞马"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是5.3%,起购金额为100万。当时浦发银行工作人员在推介时,特意强调了这是一款针对优质客户的理财产品,非常抢手,手慢则无。很多投资人正是担心失去这个机会,才在工作人员的怂恿引导下,一股脑的完成了抢购操作。由于预期收益可观,有的投资人买了300万。
  可能是因为出于对银行的信赖,在签合同时,这些投资人甚至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连合同中关于产品的风险分级都没有关注。他们也是在产品风险暴露后,才去翻看的合同内容,这才发现自己买了风险级别非常高的产品。
  当初购买时,一些投资人其实也不是毫无风险顾虑,但当银行工作人员说出十多年都没出过问题的话时,大家也就放起心来。多少年来都没出现过问题,似乎是很多银行理财人员惯用的话术。然而,过去有无风险,和未来有无风险,在逻辑上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事实上,受经济环境、打破刚兑政策出台等因素影响,这几年银行理财产品发生亏损的情况似乎越来越频繁了。同时,打破刚兑的政策亦要求投资人自行承担风险,而一些投资人却似乎没能醒悟到这一点,仍以为银行的理财产品就是安全无虞的。
  对于投资人来说,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树立风险意识。不要轻信业务人员明示或暗示的保本保收益的说辞。说白了,他们的许诺算不得数,产品果真发生了风险,最后还是得由投资人来埋单。
  第二,注意合同中关于产品的基本介绍。银行理财合同中一般都有关于产品风险等级、资金投向,以及在各类资产中的投资比例的介绍。在选购产品时,最好选择和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级别的产品。
  像前面说到的亏损案例,很多投资人都是在风险暴露后,要维权了才去看理财合同,这才知道自己误买到了高风险产品,其实如果他们在购买前就弄清产品的基本信息,再结合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来做决策,可能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了。
  第三,现在不少银行理财是开放式净值型,这类产品有两个特点:一是收益浮动,盈亏不定;二是在存续期内定期开放,用户可中途退出或者追加。当产品在存续期内披露显示已出现亏损时,投资人不一定要急着退出,而要看产品是否有再涨回去的可能来定。
  第四,当所买的产品在到期后出现亏损时,投资人其实也是可以视情况进行维权的。如果投资人能举证银行方面未能尽职或存在过错的话,银行便需要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银行未尽职或存在的过错包括,没有向投资人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诱导投资人购买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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