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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勒德胡赛尼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字四篇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一)
  对于总是在奉献的羔羊,我们会有意无意地推动它走向这样一个结局:彻底为自己献身。否则,便只有我们为它献身,因为它此前的奉献是如此之重,我们已无法承担。
  所以,在小说、电影和电视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局面——勇于献身者,最后的结局常是彻底献身。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二)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凌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三)
  虽然这本书曾经被"快乐大本营"里宣传过,但是今日,我还是忍不住要向大家介绍起这本书来,因为它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本书作者是卡勒德·胡赛尼,他在1965年生于喀布尔,后随父亲逃往美国。《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具说本书里有他的自传。书中主要讲了12岁阿富汉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次追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偷盗的事情,是阿米尔干的,哈桑不忍心看到他受惩罚,虽然明知道他背叛了自己,还是与往常一样,替他顶了"罪名".在被冤枉的情况下,哈桑最终还是走了。是阿米尔逼走了哈桑,使阿米尔非常自责。在为哈桑尽最后一点心力时,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在最后一次的追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回想起了哈桑。张开双臂,迎风而跑。追吧,孩子,这次是为哈桑而追……
  读完这本书,哈桑的忠诚让我感动,同时还有他们的友谊。即使是主仆关系,即使是阿米尔背叛了他,可是哈桑的忠诚仍然不变,宁愿自己吃苦也要守护"我".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多次出现在这本书中,可我每每读到这儿时我都会深受感动,是啊,这一句短短的句子里包含了多么深的含义啊!这不仅仅是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诚,更是哈桑对阿米尔的信任。
  其实,文中的风筝不仅仅是指的本意,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隐于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
  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不管它的意义是什么,它总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合上这本书,我不得不闭上眼睛仔细斟酌一下书中的精华所在。作者用细腻的写法写出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虽然没有直接说自己想表达的东西,但是通过描写,更加加深了我们对这本书的印象,看上去轻笔淡描,却令人回萦难忘。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四)
  我是被这本书的封面吸引的,一片绚烂的晚霞,粉色和紫色的霞光占据了整本书的封面,一条长长的风筝线轻柔的牵扯着菱形风筝,那么唯美纯净的画面,美得令人窒息。
  刚看完小说的第一章,尽管内容不多,但我还是被卡勒德胡赛尼优美的文笔,深深地吸引了进去,我被阿米尔和哈桑而感动,小说是以阿富汗战争为背景的12岁的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发生事变,自己跟随父亲逃往。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
  写到这,回忆小说到这,我感到自己被骗局包围起来,阿米尔欺骗了哈桑,阿米尔的父亲和拉辛汗又欺骗了阿米尔和哈桑还有可怜的阿里(哈桑的爸爸)。
  我并不喜欢童年的阿米尔,对父亲对哈桑的关爱似乎感到忌妒,或许是阿塞夫的挑唆,或许是骨子里种族的不和,宗教派别的歧视,在那年风筝节,对于哈桑被阿塞夫的欺凌置之不理的是他,把哈桑和阿里赶走的也是他。我更爱戴走上赎罪道路他,面对成为塔利班的阿塞夫,面对即将驾鹤西去的拉辛汗的坦白,面对哈桑的死,面对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面对多年来自己的错误去弥补的人,那么他现在是对的。
  我喜欢哈桑,喜欢他忠诚的性格,喜欢他对于友谊所一贯的执着,喜欢他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喜欢他对《沙纳玛》的崇敬,在我眼里,也许他不是兔唇,不是那个像中国娃娃的哈扎拉人,那个被普什图人叫做"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巴巴鲁"的男孩,他勇敢强壮,机灵懂事,有普通男孩所没有的纯朴,在某一角度,也许胜过他的"阿米尔少爷".他最终被塔利班无情的杀害。
  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我想到了在故乡,在那个有许多种族之分的城市,我离开了那,来到了一个陌生城市。
  大城市的繁华,的确令我迷乱了眼睛,但在寂静之时,我想到了我的朋友,校园里最瞩目的五个人。我与她们为友,让我变得更优秀起来。
  这本小说告诉我的,就是去珍惜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家人,还有爱你的人,当你离开他们或者他们离开你时,你便会清楚地发现,原来爱已融进时间里,变成刻骨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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