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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国有企业法务价值的思考


  摘 要: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国有企业所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以及所需应对的法律风险日趋复杂和多元。本文从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现状和所面临的形势进行分析,阐释法务工作在国有企业的重要意义,思考国有企业法务提升价值的主要途径,对做好国有企业的法务工作提出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务;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价值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开展涉及到企业日常运作的方方面面,从宏观上的发展战略、市场营销、资本运作、法人治理、知识产权等顶层设计到微观上的经济合同、仲裁诉讼、危机处理等具体事务,都需要企业法务人员的介入。国有企业运用法律的能力越强,在市场竞争中越能占据到有利地位,对企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有效利用企业的法务资源,使法务工作的效用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值得引起关注和思考。
  一、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现状和形势分析
  (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已配置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央企在集团总部层面都设置了总法律顾问,并健全了法律事务机构,拥有一定数量的法务工作人员,并且进行了专业的分工;但在某些国有企业的基层单位,也存在着专业法务人员数量稀少甚至没有的情形:缺少专门处理法律事务的机构或部门、将法律事务的职能与其它部门合并或是将法律事务职能设置为其它部门的一个岗位、法务人员同时还要兼职其它工作,其角色定位容易被弱化和边缘化,法务工作的专职化难以得到保障。
  (2)法务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庞杂,知识更新快。尤其是近年来国资委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国有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不断地进入新领域、开拓新市场等,国有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复杂,亟需专业能力强,知识背景多元化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3)国有企业法务工作责任重大,但缺乏相应的权利保障,很多时候都是在被动的工作,充当"救火队员"的角色,处境尴尬:与国有企业其它部门工作相比较,其在入职、评职称、升职等方面要求很高,但在企业内部地位却不高,往往是扮演"唱反调""泼冷水""挑毛病"的角色,不容易被其它部门接受;法务工作的开展还必须依靠其它部门的配合,但法务本身没有实权,若其它部门不予配合或是配合不到位,法务也缺乏制约或与其对抗的砝码。与社会上的外部律师相比,如果同样碰到一个棘手事件,外部律师有选择不予受理或代理的权利,而国有企业内部法务人员则必须要勇于承担起来。国有企业法务人员所面临的工作难题有较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工作内容规律性不强,"一事一议"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在国有企业,法务在沟通协调方面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上会占用非常大的精力。
  二、法务工作在国有企业的重要意义
  (1)从事前预防的角度,通过对企业内部重大决策和经济合同的审核,保障生产经营的安全有效;此外,法务还可以作为战略支撑,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改制重组、知识产权、法人治理、投资并购等方面为国有企业优化方案,创造价值。
  (2)从事中控制的角度,通过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授权委托的审核,以及日常法律咨询、普法培训等形式,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来,促使企业的运营合法合规,对法律审核在企业中的执行情况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3)从事后补救的角度,法务参与国有企业内部职工与职工之间,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调解,化解矛盾,解决纷争,有利于维护企业内部的安定团结、形成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对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面临的经济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手段,减少国有企业不必要的损失,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三、国有企业法务提升价值的途径
  (1)法务人员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树立自信、保持定力,从所在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发挥法治对国有企业良性运行的保障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法务人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要加强学习,不断的更新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要不断扩大业务的外延,加强对国有企业战略定位、企业文化、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内容的理解,还要储备必要的财务知识,具备一定的信息化处理能力;法务人员还要掌握一些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提高自身沟通协调的能力和心理素质,在面对突如其来的棘手问题时,能够从容应对、反应迅捷、机智灵活、多谋善断。
  (3)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科学的法务工作体系,确保法务工作的开展有明确的角色定位和保障机制,避免法务人员兼职其它工作而牵涉精力;提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地位,使其可直接向企业法人负责并汇报工作;赋予法律顾问实权,如在日常决议或审核中的一票否决权等;国有企业应给法务人员多创造专业培训和学习的机会,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快建立公司律师制度,使企业法务人员的职业通道更加清晰,有效提升法律服务的水平,使国有企业在市场环境中更具竞争力,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驾护航!
  四、结语
  面对国家出台的制度规定以及企业深化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为了更好的融入市场,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必须要不断提升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法务的价值,从而与企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相匹配。从内因的角度,企业法务人员自身要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和为企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要不断提升自己与时俱进的能力,全方位加强自身素质,持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从外因的角度,国有企业应尽快建立完善与国家规定相匹配的法务工作管理体系,对于企业法务人员要明确定位、提升地位、赋予权力、加强培训、增强激励,全面提高企业法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从制度和流程设计方面保證企业法务人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使其能够为企业提供精准、全面、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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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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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曲畅(1985~ ),女,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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