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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墓门原文及赏析


  墓门有棘①,墓门当道荆棘,
  斧以斯之②。掌着斧子劈掉它。
  夫也不良③,那人不是善良辈,
  国人知之。国人早已知道他。
  知而不已,虽为人知恶习不改,
  谁昔然矣④。近日还是旧姿态。
  墓门有梅 墓门有棵酸梅树,
  有鸮萃止⑤。猫头鹰儿栖树上。
  夫也不良,那人不是善良辈,
  歌以讯之⑥。编支歌儿数他罪。
  讯予不顾,数他罪啊无人管,
  颠倒思予⑦。狼狈时思及忠言时已晚。
  [注释] ①棘:荆棘。②斯:碎裂。③夫也:那个人,指所讽刺之人。④谁昔:畴昔,过去。⑤鸮:即猫头鹰,为恶声之鸟。萃:止息。⑥讯:又作谇,数说责问之意。⑦颠倒思予:朱注:"颠倒,狼狈之状……讯之而不予顾,至于颠倒,然后思予,则岂有所及哉。"思予,思我之言。
  [赏析] 这是一首咏史诗,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称此诗为陈国的"诗史"。《诗序》认为是骂陈文公之子陈佗的诗。方玉润不完全同意此说,他以史证诗说:"案《左传》:……文公子佗杀太子免而代之,于是陈乱。《序》因以此诗为‘刺佗’,谓其无良师傅,以至于不义。虽无实据,而诗与事合,固自可信。然诗非刺佗无良师傅,乃刺桓公不能去佗耳。苏氏辙曰:‘桓公之世,陈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乱。是以国人追咎桓公,以为桓公之智不能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夫’指佗也。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者,知而不之去,昔者谁为此乎?’案,此乃释首章;次章‘歌以讯之’等句,则必有忠言直谏,早悟桓公,奈公迷而不悟,以至乱作乃思良言,夫何益哉? 二章皆刺桓公,始不知人,次又拒谏,无所谓不置良师傅意。"方氏细审诗意,不为无得,驳《诗序》所谓"不置良师傅意",可谓读诗有得。但"夫也不良"之"夫"既指陈佗,"刺佗"的主题尚不可否定,刺佗与刺桓公不能早去佗,两者可以沟通,谓刺佗而兼及刺陈桓公不能早为民除害可矣。刺佗与刺桓公,尚有主副之分。不应偏执一端。
  全诗分两章,每章六句。首二句为兴,言墓门之前,多生荆棘,当及时用斧子砍掉它,接着引起下文:"夫也不良,国人知之。""夫"指所刺之人,指陈佗。此言像陈佗这样的坏家伙,其恶迹国人早已知道,后两句言,国人知之而陈佗仍不改其恶,依然故我,恶习不改,还是昔日的老样子,这不是一日所形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次章首二句仍以兴作起。言墓门前有棵酸梅树,猫头鹰常栖集树上。以恶声之鸟象喻恶人,引出"夫也不良,歌以讯之"二句。"歌以讯之"指数说责问恶人过失。但在上者对国人的责问闻而不顾,以致酿成大乱,直到狼狈不堪之时,才想起国人的忠言直谏来。末两句似为刺陈桓公而发。恶人形迹已露,国人早已觉察,在上者不思及时锄恶,以致酿成祸基,其责任自不可推卸。
  此诗凝聚着对恶人的仇恨,对陈桓公的官僚主义亦有所不满。首章次章的起兴,兴中有比,墓门的荆棘,酸梅树上的鸮鸟,象喻着恶人当道,恶声喧嚣。国人认为当道的荆棘应当用斧子砍掉它,对恶人之恨,溢于言表,如杜甫诗所云:"恶竹应须斩万竿"。"斧以斯之"一句,可见对恶人陈佗之流的深恶痛绝。此诗以比兴见义,对讽刺对象以直斥和规劝相结合,对"不良"之人和未能早除不良之人(指桓公),能区别对象,一怒一怨,颇见风人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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