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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法治医院建设的缺陷与实施路径探析


  摘 要:在法治卫生建设中,法治医院建设是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新时期法治医院建设必要性,探析了新时期法治医院建设的缺陷,从相关法规缺失、管理体制落后、服务能力不足等方面进行了探析,并探究了新时期法治医院建设的实施路径,从强化医疗卫生立法、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法治医院;管理体制;法治宣传;文化建设
  在我國卫生事业中,各级各类医院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相应医疗活动的开展应严格遵循宪法及法律,以推动卫生计生法治化进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诸多公立医院纷纷进行法治建设。在此期间,对于医院事物,诸多医院采用了多样化的管理方式,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1新时期法治医院建设必要性
  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理念,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而党的十九大对建设法治中国进一步做出了战略部署。在医药卫生领域,医院必须树立依法治院观念,并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医院规章制度等进行管理工作,进而提升医院管理的法治水平。在现阶段医疗领域,医患矛盾较为突出,且紧张的医患关系并不利于医院的正常运营。故而,对于医疗纠纷,医院必须做到合法处理,以有效解决医患矛盾,切实保证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由此可知,在新时期,医院只有加强法治建设,方能达成生存与发展的目标。
  2新时期法治医院建设的缺陷
  2.1相关法规缺失
  探析我国卫生综合法律体系,医事法律尚且欠缺整体性,相应法律条款,尤其是涉及患者权利的条款,存在较为分散的情况。由此,对于患者权利保护而言,相应的保护范围及力度显现不足。例如,在民事法规中,相关条款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在部分医疗行为中,如整形手术、试管婴儿、安乐死等,也欠缺相应的法律规范,一旦产生医疗纠纷,就难以发挥法律的调节机制。在医疗改革中,由于卫生法律的相关条款欠缺针对性及系统性,将会使公立医疗机构的性质模糊。同时,对于社会资本办医疗结构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而言,若相关法律依据欠缺系统性,该类医疗机构的制度及管理机制就难以健全。
  2.2管理体制落后
  在公立医院管理中,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的权责并不清晰,即公立医院监管与绩效考核制度尚不健全。在公立医院监管层面,存在监管职能分散的问题。在公立医院发展权层面,由政府发改部门掌控。在公立医院财权层面,由政府民政、财政等多个部门掌控。同时,在公立医院人员招聘中,由于医院并没有人事权,就需要政府编办及人社部门操控。在"编制"制度下,探析医院员工的管理方式,即为按照身份管理,并非是按照岗位管理。在政府职能层面,对于卫生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尚且存在职能转变不到位的情况。随着新医改的推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并未发生根本转变,依然受到计划经济条件的影响。在医院财产层面,公立医院经营者只拥有使用权,却并没有内部收益分配权。在医院运营所需的人、财、物等管理层面,公立医院经营者并没有实际使用及主导权。
  2.3服务能力不足
  在新时期,对于患者而言,不仅追求医院的医疗质量,还对医院的综合医疗服务有着较高的要求。在就诊环境层面,患者注重身体及感官的舒适度。在疾病及治疗方案层面,患者具有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等权利需求。在医疗费用层面,患者开始关注高额费用、自费费用等费用比例,并关注过度检查用药等医疗行为。此外,对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患者具有获得尊重的需求,且相应情绪反应较为敏感。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中,尚且存在超范围诊疗、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等医疗行为,加之消毒供应室的流程设置不合理,尚且存在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混设的情况,并不利于提升医院综合医疗服务水平。
  3新时期法治医院建设的实施路径
  3.1强化医疗卫生立法
  关于强化医疗卫生立法,应从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法律体系、完善外部监管法规体系等方面分析,具体可参考以下内容:第一,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法律体系。探析基本医疗卫生法律体系的构成,应包括医疗卫生投入及服务费用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在医事法律层面,应制定一部针对医患关系调整的法律,其条款内容应涵盖医疗服务全过程,对于医疗纠纷,应明确其处理原则,同时明确医患之间的权利及义务。由此,对于义医务人员受贿及权利保障、患者责任及义务等,就可规避相关法律规定缺位的问题。对于试管婴儿、胚胎克隆等问题也应将之纳入医疗卫生立法的考虑范围。第二,完善外部法规监管体系。对于监管部门的权利及义务,应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确,以规范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并考虑医疗行业特点。在医疗服务监管中,对于监管人员,应提升其专业领域知识,进而解决相应的法律、政策及技术问题。同时,在医疗服务外部环境中,对于管理者及执行者,应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及激励手段,以提升外部管理水平,并保证医院医疗服务与医疗服务市场运行的一致性及协调性。
  3.2注重法治宣传教育
  关于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应从营造崇尚法治氛围、完善组织制度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等方面分析,具体可参考以下内容:第一,营造崇尚法治氛围。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在此过程中对各种经验及教训进行了科学借鉴,尤其是本国民主建设经验。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应营造崇尚法治氛围,只有医务人员及患者崇尚树立了法治至上观念,并真正信仰及理解法治精神,方能自觉维护法治,进而发挥法律在医疗活动中的良好作用。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的医务行为应以法律为准绳,切实消除法律与己无关的观念,使医院管理、执业、服务等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第二,完善组织制度建设,在医院法治建设中,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使之致力于与法治建设相关的岗位职责明确、建设计划、宣传培训、纠纷应诉、纠纷调处等工作。在医院法治制度建设中,对于医院重大决策、中心组学法等,应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第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在医院法治宣传教育中,应采用多样化的宣传教育方法。依托网络学法用法平台,可营造自觉学法氛围。设置法律咨询接待日,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设医院法制专栏,可讲解热点的法律纠纷问题。组建医院伦理委员会,可探讨医院伦理法律责任。
  3.3健全医院管理制度
  关于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应从革新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综合服务质量等方面分析,具体可参考以下内容:第一,革新管理体制。在管理体制层面,应对公立医院产权加以明确,即为政府所有,而醫院法人应具备自主决策经营权。对于医院补偿制度,相应的补偿机制的完善应基于全成本核算。在医疗服务项目中,应适当提升项目价格,以理顺价格体系。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其主体应为基本医疗保障,其补充应为商业医保及其他医疗保险。第二,健全管理制度。在管理制度层面,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应推行医院的法人治理制度。在人才评价、医师培训、薪酬制度等方面,应健全相应制度及激励机制。对于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应制定总会计师派驻制度,以促进医院全成本核算。在医院信息管理中,应制定现代化的医院信息管理制度,以促进医院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三,改进综合服务质量。在医院医疗服务管理中,医疗服务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服务理念,以推动健康管理新模式的运行。在医疗服务中,医院不仅要提供患者生理及医疗技术层面的服务,还应提供患者心理及生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性医疗服务。对于病人、陪护及家属,应考虑相应的膳食需求。对于医疗环境,应加大软硬件设施投入力度,进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3.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关于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应从医德医风建设、培育服务文化、开展文化活动等方面分析,具体可参考以下内容:第一,医德医风建设。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对于患者及其家属,应做好人文关怀工作。在医疗技术中,医德是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医护人员尊重并理解患者,方能真正解决患者所存在的生理病痛及心理创伤。故而,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应推行制度化考评,使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表现与医院干部晋级紧密关联起来。第二,培育服务文化。在医院日常管理中,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医院决策中体现公仆精神,进而实现医院的跨越式发展。对于医院职工,应做好相应管理及服务理念的渗透,进而培育医院管理文化。例如,在医院管理中,可设置咨询服务平台,并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查询手段,以提升服务效率。第三,开展文化活动。在医护临床工作中,可开展文化日、文化月等文化活动,以丰富患者及职工的文化生活。为提升医院文化活动水平,应创新文化活动形式,可组织医护技能竞赛、职工礼仪培训、文娱才艺展示等多样化的文化活动。
  综上所述,在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中,相关人员应探析医院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在管理及服务实践中探究医院法治建设路径。经过以上分析可得,应制定一部针对医患关系调整的专门法律,并通过立法形式明确监管部门的权利及义务;应成立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采用多样化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公立医院产权为政府所有,而医院法人应具备自主决策经营权;对于综合性医疗服务,应涉及患者心理及生理、社会服务等内容;对于医德医风建设,应推行制度化考评,同时创新文化活动形式,可组织多样化的文化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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